店里生意不好 组织10余人卖淫 儋州一男子获刑十年
本报讯近日,儋州一男子叶某某以其经营的休闲连锁店作为卖淫场所,有组织地进行卖淫活动,被儋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向儋州市法院提起公诉。
据查,叶某某在白马井镇某路段经营一家休闲连锁店,主要提供按摩服务。因开店后生意不佳,叶某某便以该店作为卖淫场所,与卖淫人员约好由该店统一收取嫖资后再分成,且由该店负责为卖淫人员提供食宿,并雇用董某某(已判刑)全面负责管理该场所。在该场所营业期间,先后有10余名卖淫女在该卖淫场所卖淫97次,共收取嫖资14550元,扣除已按比例支付给卖淫女的61次卖淫违法所得6100元外,叶某某实际违法所得8450元。
2019年12月11日,民警依法查获了该卖淫场所。2020年5月28日,叶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儋州市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遂以叶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万元。
记者畅凯通讯员余建波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肖瀚通讯员吴海青程守良)广西陆川一男子只因几句口角,便将朋友杀死后潜逃海南。12月22日,海南省黎母山林区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