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2人演戏“卖低价房”骗“准岳母”27万一男子因合同诈骗被判刑3年4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1日讯(记者李绍远通讯员杨蝶陈元妮)近日,浙江省一男子朱某某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儋州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17年5月,朱某某向其女朋友符某某谎称,在儋州市某小区有一套房屋可以低价转让,符某某便建议母亲陈某某购买。为了进一步行骗,朱某某私刻了“钱松”和“海南某某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印章,从某售楼部拿了空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霍某某(在逃)密谋后,找来一名女子假扮某某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在逃)。同月11日,朱某某和霍某某带陈某某、符某某看过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后,陈某某便同意购买。到某售楼部后,假扮工作人员的女子拿出盖好印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两份给陈某某签署。第二天,陈某某交给朱某某房款现金27万元。得手后,朱某某分给假扮工作人员的女子5000元,分给霍某某4-5万元。2018年5月,陈某某到某小区收房时才发现被骗。
经审查,朱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又因朱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耐心劝解当事人促和解 儋州大成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许光伟林鸿河马宏新)1月21日,儋州市司法局大成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