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二次酒驾被逮 一男子被儋州交警行拘3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许光伟林鸿河马宏新通讯员杜丹丹)3月6日,一男子因无证“二次酒驾”被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予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3500元的处罚。
2020年9月7日晚,儋州交警在白马井镇中心大道路段开展夜查整治。当天20时,一辆小型轿车经过执勤点,在例行检查时,执勤人员发现司机王某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执勤人员通过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76.5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高在2019年曾因无证驾驶、酒驾被儋州交警支队交通管理二大队行政处罚过,此次已是第二次酒驾被查,且王某高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经询问,王某高对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儋州交警支队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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