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违法销售未经检疫肉类冻品 5人被罚没1107万元
□记者畅凯通讯员谭清亮
本报讯近期,儋州市检察院督促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5起违法销售未经检疫肉类冻品案,罚没款共计1107万余元。
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期间,韦某发、麦某英、赵某科、陈某妍、何某琪等5人违法购进250余件价值23万多元的牛腩等肉类冻品进行销售。这些肉类冻品或来自国家明令禁止的疫区或未经检验检疫,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重危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儋州市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交办的线索,调查核实情况后向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及时查处违法经营未经检疫肉类冻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进行查处,后对韦某发处罚没款1130229元;对麦某英处罚没款536448元;对何某慧(与陈某妍系夫妻关系)处罚没款639840元,均吊销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赵某科处罚没款4426149元;对何某琪处罚没款4344340元,合并处罚没款共计1107万余元,经营者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同时,因上述当事人经营的进口冷冻肉类食品无合法来源证明,涉嫌走私,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案件移送儋州市公安局,该局正在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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