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女分手引抚养纠纷 儋州新州司法所调解员促双方达成协议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许光伟林鸿河马宏新)儋州市司法局新州司法所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子女扶养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据了解,新州镇荣上村委会苏某(女)与万某于2006年8月在儋州市新州镇按当地风俗办理“婚礼”,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居住一起近4年,同居期间生育女儿苏小某。由于双方当事人性格不合,长期争执不断,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分居已数年。为了解决女儿苏小某的抚养问题及户口问题,双方于4月8日下午来到新州司法所请求调解。
调解员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表达了各自的想法和意愿,让他们心怀坦诚地互相沟通、商议,以考虑孩子的成长为重。最终,苏某和万某达成一致协议,约定女儿苏小某由苏某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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