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金项链一男子获刑11年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8日讯(记者李绍远通讯员沈海成)近日,儋州一男子羊某某伙同薛某某(批捕在逃)在儋州白马井地区多次飞车抢夺他人金项链,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7万元。
2020年8月25日,儋州市检察院执法人员发现2起飞车抢夺金项链立案监督线索。2020年9月16日,公安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羊某某抓获。经讯问,羊某某对伙同薛某某在2020年4月至8月期间,在白马井地区驾驶车辆乘人不备抢夺金项链11起(其中1起未遂)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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