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中央公园小区局部优化公示
儋州中央公园小区项目位于儋州市区北部新区,华盛路与茶山路的交叉口处,总用地面积33332.3平方米,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在施工图细化过程中对1#、2#、4#楼裙房商业进行局部变更:
一、减短1#、2#楼裙房商业进深,满足消防疏散距离;取消商铺入口处台阶,裙房立面部分格栅调整为与柱子线条等一样的深咖啡色仿石砖;调整商铺窗户分隔,取消商铺每个开间有两个窗户之间的线条;取消商铺雨棚,调整为广告位;调整建筑屋顶构架玻璃幕墙为整体格栅。
二、4#楼立面材料由原来的深咖啡色仿石砖变更为象牙面白砖;简化外立面线条分隔,取消商铺雨棚。
三、变更后总建筑面积由97806.33平方米变更为97233.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82984.7平方米变更为82456.74平方米,不计容减少45.17平方米(地上架空、通道),容积率由2.49变更为2.474,建筑密度由17.5%变更为16.61%,其他指标不变。
1、公示时间:10天(2018年12月24日至1月2日)。
2、公示地点:儋州市人民政务网(http://www.danzh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85964957@qq.com;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那大镇东风路老市委一楼规划委员会规划管理科;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电话:23399715。
儋州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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