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罗成村:村规民约“约”出洁净乡村
儋州市排浦镇罗成村的一处广场上,几棵大榕树枝干交错,成为村中一景。在这几棵榕树旁边,是呈井字形分布的村中水泥路。道路两旁干净整洁,不见杂物、污水,更不见粪便蚊虫。一间厕所和与它相连的沼气池正在建设……这是记者近日在罗成村看到的景象。
“4个月前,这里还乱堆着石头,村里还有村民在散养家禽。”符树荣是儋州市改善人居环境督查组成员,他向记者讲述了他今年4月第一次到罗成村督查时看到的情景。
罗成村这100多天的变化与镇政府的一个举措分不开。据了解,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排浦镇政府委托了一家物业公司,负责全镇53个自然村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仅这一项支出,就有280万元,占到了我们镇全年预算支出的一半。”排浦镇镇长许民告诉记者,“物业公司聘请村民作保洁员,每个月支付村民1800元工资。所以虽然这项支出很大,但只要受益的是群众,我们就舍得。”
和许多村子仅有二三百字的村规民约不同,罗成村的村规民约近2000字,内容十分具体。比如它规定:不能在环村路旁风景树上栓牛;挖宅基地,要缴押金,以免破坏全村人居环境;不能将建筑材料堆放在环村路上,生猪不准放养。
正是得益于村规民约的详细规定和全体村民对村规民约的共同维护,如今的罗成村已经看不到散养的猪。“以前全村80多户都养猪,村规民约有了规定后,大家都不散养了。”村干部麦创明说。
“村子的变化很大,政府投入很大,我们很愿意配合搞好环境卫生,因为环境好了,最后受益的还是我们自己。”正在村中运动场散步的村民麦尧卿说。
(本报那大8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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