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法院审结一起异地管辖行政案 促进依法行政 维护司法公正
本报讯(记者舒耀剑通讯员吴滨)近日,定安县人民法院法官赶赴屯昌审结一起异地管辖行政案件。
据了解,屯昌某包装制品厂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屯昌县屯城镇新昌村委会铺门坡处建设厂房,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且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遂向定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审查期间多次通过电话与被申请人沟通并于近日赶赴现场勘查。经实地勘查涉案场地后发现,被申请人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应予以准许。经合议庭评议,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据悉,此案为实施全省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以来定安法院审结的首例异地管辖行政案件。该院将以此改革为契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积极与屯昌法院及澄迈法院配合,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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