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标准食品、使用劣药等 8家企业被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徐明锋)生产不符合食品标准食品、生产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产品、销售不符合食品标准食品、使用劣药。12月14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的11月至12月行政处罚信息显示,8家企业(商户)被罚,其中,海南莱恩斯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海南鹰航航空饮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没收3855罐椰韶原味椰子汁。
据商报记者统计,海南莱恩斯食品有限公司、海南鹰航航空饮品有限公司、定安龙河莫诗梅蔬菜摊、定安龙门秀梅水果店、定安定城寿南山回春药房、定安县中医院、定安雷鸣益康堂大药房、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这8家企业(商户)分别被处罚,罚款50元到5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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