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析理 老板立即筹款 定安法院执结一起拖欠工资案,8农民工拿到11.8万余元欠薪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舒耀剑通讯员陈垂红)近日,定安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拖欠8名农民工工资案,案款共计11.8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0年10月,黄某某、孙某某等8人因海南某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拖欠其劳务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向定安县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仍并未按照生效文书履行义务,导致农民工生活出现困难。今年1月5日,黄某某、孙某某等8人向定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快速执行到位,定安法院立案后及时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在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以及房产等财产状况详细查询,查到该公司名下有银行存款4192元。承办法官吴崭平立即采取措施,制作执行裁定书,对该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192元进行冻结,该公司尚欠农民工工资案款113859.15元。吴崭平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某某,告知其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产生的严重后果将自己承担。经过吴崭平的多次耐心释法析理,最终甘某某将该系列案案款113859.15元筹齐并存入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案款到账后,吴崭平立即将该系列案案款共计118051.15元依法扣划至定安法院代管款账户上并付给农民工,该案圆满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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