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法院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本报记者邓钰特约记者司玉
近年来,定安法院不断推进文化建设,坚持精神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四位一体”化建设,不断推进法院文化服务审判、服务干警、服务法治建设,并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感谢法院的帮助,让我远在广西也能参加庭审。”想起去年参与定安法院网络庭审的经历,黄某仍不住感谢。
2017年9月,原告黄某与被告张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在定安法院家事法庭开庭审理。而鉴于黄某独自带儿子远在广西生活,前来定安法院开庭无法照顾已经上小学的儿子。庭前,承办法官民二庭副庭长罗静怡与书记员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沟通与确认,在被告张某的理解和确认下,确定了以网络开庭的方式审理该案。
庭审中,原、被告均积极配合网络庭审的整个过程,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承办法官的指挥。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促成原、被告双方对儿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承担达成协议。对于该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除了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还与原、被告双方建立了微信群,在微信群中对调解协议进行商议,修改与最终确认。
罗静怡表示,网络庭审是法院在“互联网+”时代的一次试水。在网络庭审中虽然原告不在现场,但通过组建微信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都得到有效确认。定安法院科技法庭通过现代化信息科技达到“庭审零距离”,免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顺应了互联网发展趋势,将互联网和司法有效结合,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
网络庭审借助信息网络、音频视频传输、多媒体存储等技术,创新了开庭方式,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缓解了法院押解压力,节约了司法成本,便利了当事人,真正实现了让数据信号多跑腿,提升审判质效,让信息化建设实实在在服务于审判工作。这只是定安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定安法院加大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手段为司法服务工作打开了一个特别的“窗口”。
定安法院还注重加强审判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创立“法官导诉制度”,在一楼大厅设立导诉台,为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来访群众进行诉讼指导、法律释疑及案件办理情况查询引导工作。
今年,定安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本报定城12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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