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廖自如通讯员王敬雄
本报讯近日,定安男子王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琼海市嘉积镇刮蹭到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后一走了之。
琼海交警经调查认定,王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进行处理,也未采取报警等任何措施,无故离开事故现场,其行为属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琼海交警大队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后,于6月10日将王某传唤至该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琼海交警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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