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限期清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坟墓)的公告
为确保文笔峰盘古文化旅游区二期项目顺利开发建设,现就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清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位置及四至范围:清理地块位于文笔峰旅游区西侧,其四至范围:东至海南中野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南至水利沟,西至水利沟,北至龙湖镇正统村委会文头岭一、二、三村民小组土地。(具体清理界线以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设立界桩为准)
二、凡在上述土地四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所种植的农作物、林木及其他附着物(含坟墓)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将视为无主物,我局将会同龙湖镇政府及雷鸣镇政府按有关法律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人:龙湖镇国土所张诗超电话18084686267
雷鸣镇国土所王雯电话18889216290
特此公告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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