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法院情理法交融化干戈 当事人主动撤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董林通讯员黄少玲)近日,一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代理律师受委托将一面印有“亲民司法秉公办案,廉洁高效倾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东方市人民法院法官王婧和书记员吴永颜手中,以此表达对其秉公办案、高效司法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2020年8月底,因修建厂房需要,原告周某国与被告钟某安经协商达成约定,被告将其名下2.9亩土地转让给原告,同时,原告要向被告交付土地转让定金38700元,双方在支付定金后5日内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原告在交付定金两天后,得知其买卖土地行为系非法行为,便要求被告返还定金38700元,并终止合同签订手续,但被告拒不返还,原告遂将其诉至东方法院。
立案受理后,考虑到被告系年近70岁的老人,且双方对于非法买卖土地没有正确的法律意识,承办法官王婧和书记员吴永颜多次找原告、被告,从法理、情理上进行沟通协调,并耐心地讲解土地转让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从和睦相处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纠纷。几经周折,双方都表示愿意让步,被告的子女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返还原告31000元。最终,该案以撤诉结案,双方的矛盾顺利化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面锦旗,不仅是对法官严格公正司法工作作风的点赞,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下一步,东方法院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诺言,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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