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联合琼山区法院宣判一批毒品案件制毒工厂雇人做饭看场望风
在公开宣判大会上,海口中院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施某策等2案进行宣判,对才某群、黄某业宣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裁定书,并将其2人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4人制造毒品被判死刑
2016年8月16日,郑某雄让黄某安联系购买制毒原料麻黄素及寻找制毒人员,并提供资金给郑某州买空调、塑料桶等制毒工具以及制毒工人的饮食,雇请郑某金做饭,负责在制毒工厂看场、望风。
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月初,黄某安购买20包麻黄素作为制毒原料,安排黄某文等人制毒。1月8日上午,黄某文等人制出冰毒半成品。当日19时,民警在厂内抓获黄某文、郑某金,缴获半成品1050.82千克。
经海口中院一审认定郑某雄、黄某安、郑某州、黄某文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郑某金死刑缓期2年执行。
2人被执行死刑
2015年9月至11月,罪犯才某群多次向同案犯董某峰购买毒品后在海口市贩卖。同年9月,董某峰向才某群邮寄1千克冰毒;同年11月6日,董某峰向才某群邮寄950粒“麻古”。截至案发,董某峰尚有1千克冰毒未交给才某群。2015年10月的一天晚上,才某群在其租住处贩卖10克冰毒和20粒“麻古”给他人。同年11月10日,才某群在其租住处,准备再次贩卖毒品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冰毒3146克、“麻古”175.2克。
经海口中院一审及省高院终审,判处才某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5年9月,黄某业在海口交给洪某发8万元毒资,让洪某发到广东陆丰市找毒品上家“阿辉”购买4千克甲基苯丙胺。黄某业指使余某海将部分毒品贩卖。2015年9月,黄某业再次指使洪某发携带14万元毒资前往陆丰市,购买甲基苯丙胺。
9月22日,民警在余某海所住公寓门口,将携带毒品下楼的余某海和洪某发抓获,从余某海的挎包查获甲基苯丙胺721.2克,在公寓处抓获黄某业,从房间的衣柜内查获甲基苯丙胺4749.8克。同时,在黄某业与其女友的租住处查获毒资27700元。
经海口中院一审及省高院终审,判处黄某业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6月26日法院对才某群、黄某业2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