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开展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6月30日前投案可从轻处罚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海口警方了解到,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海口市公安局即日起开展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8年6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海口警方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市民或群众可拨打110或者辖区公安分局电话举报并提供线索。
海口各辖区公安分局电话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电话:0898-68669559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电话:0898-66776110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电话:0898-31655000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电话:0898-65911656
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电话:0898-31651221
海口市公安局机场分局电话:0898-65751360
新闻推荐
海口中院法官回顾原省政协委员潘成立拒不执行判决案办理过程刑事惩戒有钱拒执“老赖”
海口中院刑二庭副庭长蒋小马向记者回顾案件办理的过程通讯员宋研摄□本报记者陈敏“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拒执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