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开房办流动赌场 警方破获地下赌博案
□本报记者邓宇特约记者吴淑骁通讯员刘盛宇
赌神、赌侠、赌圣……数不清的赌术电影在上个世纪90年代真是拍一部火一部。可见“赌”的吸引力。麻将、斗地主、拖拉机、扎金花、三公,这些都是中国人发明的玩法。
赌博虽然屡遭严厉打击,但因为组织赌博来钱很快,经常有人铤而走险。一个酒店房间、52张扑克牌、一个流动赌场就开业了……本期检察官说法,我们来说一个地下流动赌场的案件。
三赌徒无地赌博
开房办流动赌场
王某鸿是海口本地人,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游手好闲,整天无所事事,后来渐渐地迷上了赌博。在赌局上还认识了严某峰和王某,因臭味相投,很快成为好友,经常结伴一起在龙华区苍西村一个赌场里赌博。后来苍西村赌场被公安机关“端”了,三人一时间没有地方赌博了,于是就商量:反正以前赌博都要抽水交房费,不如我们自己搞赌场,一边过赌瘾一边拿水钱,一举两得。他们马上付诸行动。
考虑到室外赌场目标太大,他们想到了在酒店开房搞赌场,每隔几天就换一家酒店,这样也不容易惹人注意。王某鸿、严某峰和王某三人多次在秀英区金鼎路、金福路、美俗路、向荣路等地的酒店开房设赌局,像游击队一样,行踪不定,躲避检查。后来为了便于通风报信,三人还雇佣两个员工轮流在赌场外把风。
王某鸿很狡猾,来参加赌局的人,他们三人之前基本上都认识,或者以朋友带朋友的方式进来。大多数人已经在王某鸿的“流动赌场”里赌过两三次了,被抓捕的赌徒周某鑫案发后供述:“我是朋友带来的,有两次我在赌钱的时候,看到严某安排工仔给赌徒买水买烟,他肯定是老板了。赌三公很快的,每局也就分分钟的事,每次都有十几个人参与,一般每个人每把牌押五十至几百元不等,每把牌桌上的赌注估计六、七千块钱都不止,负责轮流为我们洗牌,拿水钱的人有三个人,我不认识他们。反正规矩是最后赢的人给派牌的人50-100块钱作为"水钱"。赌的时间越长他们收水越多,我估计,平均下来老板每天能抽10000块的水钱。”
热心群众举报
终锒铛入狱
2015年4月2日晚,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电话铃声响起:“警察快来抓赌啊!在海口市南海大道某酒店509号包厢,好多人在聚众赌"三公",赌得挺大的。”接到报案后,秀英公安马上抽调警力,赶往该酒店。在进入包厢后,民警看到原本就不大的包厢里,嘈杂吵闹,乌烟瘴气,竟然挤满了十多号人,他们分成几波人正在赌三公。当民警亮出身份后,涉赌人员有些急忙丢掉手里的牌,有些还试图把桌上的赌资藏起来,甚至还有人想夺门而逃,现场十分混乱。当晚,民警抓捕涉赌人员十多人,包括组织赌博的王某鸿、严某、严某苏和参赌人员邓某樟、周某鑫等人,现场缴获赌资103500元,无一人漏网。
检察院经审查查明:王某鸿、严某峰和王某三人组织他人在包厢聚众赌博,并从中抽水营利,涉案赌资为103500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王某鸿、严某峰和王某犯赌博罪罪名成立,认为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三人在案中的认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决定依法对王某鸿、严某峰和王某适用缓刑。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王某鸿、严某峰和王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说法
聚众赌博不可取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检察官提醒读者:逢年过节,与亲朋好友以娱乐、调节气氛为目的,玩玩扑克、麻将无可厚非,但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是万万不可取的。过分沉溺赌博,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赌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危害不亚于毒品带来的危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请远离赌博,珍惜当下的美好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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