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可待因类感冒止咳药被严格管控18岁以下拟禁用“止咳药水”
6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审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含可待因类感冒药说明书修订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将含可待因或氢可酮的阿片类感冒镇咳处方药适应症范围限制在18岁及以上成人。记者注意到,这也是继去年1月份,时隔一年后药监局再度对该类药品作出使用限制。
曾经一度被认为是“止咳神水”的含可待因类感冒止咳药物为何被严格管控?此类药物在市场销售情况如何?对此,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含可待因止咳药物
滥用案例较少
海口市人民医院药学部主任朱刚直介绍,含可待因的药物属于中枢性镇咳药,一般用于无痰的干咳,比如有的老年人年龄大了,不停地咳嗽,咳嗽到气短的状态,使用这类药物具有良好的镇咳和镇痛功能。但是如果有痰的咳嗽就不能使用这类药物,因为会抑制痰液排出。如果服用过量,还可能导致药物依赖。
朱刚直介绍,这种药物曾在市面上一度流行,一次服药后约1个小时就能见效,被很多人奉为“最好的止咳药”。尽管止咳效果立竿见影,但使用安全性却存在争议。据了解,可待因是一种存在于罂粟中的生物碱,正常剂量下合理使用不足以成瘾,但长期服用就会造成药物依赖。
记者搜索网络新闻了解到,近年来,其他省份曾发生多起含可待因止咳药上瘾的案例。比如,在2013年厦门曾发生一例未成年男子因6年服用含有可待因的“联邦止咳露”和“立健亭”止咳药水,导致精神萎靡不振,内脏严重受损的情况。也有少年儿童长期将止咳水兑可乐喝,导致上瘾的情况发生。
记者从海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了解到,从2004年至今,海南省共接到含可待因类感冒镇咳处方药不良反应8例,主要有头晕、恶心、呕吐、寻麻疹等,近5年含可待因类感冒镇咳处方药滥用的案例有10多例,虽然此类案例在海南省发生情况不多,但鉴于此类药物产生滥用依赖的严重不良后果,仍需引起极大重视。
“止咳神水”已难觅踪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显示,含可待因的药品主要包括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磷酸可待因糖浆等。查询发现,目前含可待因的药品共有45个批准文号,感冒镇咳类占其中一部分。
记者走访海口多家药店发现,含可待因的奥亭、联邦止咳露等在市面上已很难找到。朱刚直告诉记者,这些止咳露属于处方药,销售去向受到严格监控。个别药店凭借正规处方也许能买到,但大多数药店考虑到处方药销量小且不易保存等问题,基本都停止销售该类药品了。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林芳梅表示,一直以来,海南省对含可待因复方制剂都严格监管,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在含可待因类感冒止咳药等处方药的日常管控上,要比其他药物管控更加严格。此通知的出台,也意味着日后此类药物的购销和监管更加严格。
据了解,早在去年1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199)》明确指出,含可待因药品的说明书中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患有慢行呼吸系统疾病的12岁至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字样。
实际上,可待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全球范围引起了广泛关注。2011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将其从基本药物名单里面删除,美国食品和药物监管局FDA也在2012年8月发布了关于可待因的安全警报,并且在2013年2月对可待因加了“黑框警告”的标签。今年1月份,FDA再发布安全警告:要求含阿片类的处方镇咳和感冒药修改说明书,仅用于18岁及18岁以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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