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对夫妻拖延6年拒不履行法院判定的赔偿义务妻子被司法拘留顶格处罚丈夫10万元37万余元赔偿本金等执行到位
本报讯(记者杨希强通讯员毛雨佳蔡莉)海口龙华法院对拖延6年拒不履行法院判定的赔偿义务的一对夫妻,近日分别采取司法拘留和顶格罚款10万元的司法强制措施,这对夫妻的家人赶紧将37万余元赔偿本金等打入法院指定账户。
据了解,2012年7月,申请执行人陈某、蔡某一家人与被执行人王某、李某夫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龙华区法院、海口中院一审、二审,判决王某、李某夫妇赔偿陈某、蔡某一家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计近25万元。被执行人王某、李某夫妇一直以下岗收入微薄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2017年底,经执行法官查实,2016年,在龙华区坡博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中,王某、李某夫妇获补偿三套安置房和现金90多万元。执行法官当即与王某、李某夫妇取得联系,要求他们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王某声称“除非申请人放弃10万元,不放弃没得谈”。
法院经查,依法冻结王某、李某名下银行账户内的16万余元,但仍不足以支付执行款。
今年5月21日,鉴于王某、李某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执行法官当即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王某、李某之子得知后,赶紧将37万余元(赔偿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打入法院指定账户。
鉴于王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龙华法院作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并通过已冻结的银行账户余额成功扣划10万元罚金。至此,拖延6年未结的旧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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