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141-B701等4户分户评估报告作废声明
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18年4月2日出具了关于E141-B701等7户的分户评估报告,因该7份评估报告记载的权利人错误,特此声明对以下7份分户评估报告作废,具体如下:
分户评估报告注销表序号现场编号权利人房屋地址建筑面积(㎡)送达
时间
出具
时间
1E141-B701曹国庆海口市面前坡村金城苑701房101.842018年
4月8日
2018年4月2日2E154-B303郑育明、姚锦坤海口市龙昆南路面前坡外经小区B栋303房125.183E149-402张生海口市面前坡西村第四层402房54.384E149-503王波海口市面前坡西村五层503房69.955A106-417邓道京海口市南沙路19号幸福公寓417房66.522018年
4月26日
2018年4月2日6H50-410肖芳张建平海口市南航西路18号第壹栋综合楼410房40.182018年
4月26日
7H50-201倪伟成海口市南航西路18号第壹栋综合楼201房49.792018年
4月9日
特此声明。
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片区棚户区
(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