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权属异议的通告
美兰土资宇(2018)349号
郑克武、郑克文、郑克几、郑干、郑君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公证书》等材料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博爱南路93号,宗地四至为:北至张福寿用地,南至邓居祥用地,东至郑克基用地,西至博爱南路93号郑宅用地。土地面积为33.61平方米,为国有土地,拟将该宗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给郑克武、郑克文、郑克几、郑干、郑君。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353989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