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子 凌晨贩毒品一26岁女子因累犯再犯获刑2年
本报讯(记者杨希强通讯员毛雨佳蔡莉)现年26岁的女子戴某为牟取暴利,怀孕仍“奔波”贩毒,在毒品交易现场被民警当场抓获。近日,海口龙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8年2月27日0时许,戴某与杨某约定交易毒品,杨某通过微信转账向戴某支付毒资1600元。当日2时许,戴某在龙华区某小区内,将一小包毒品贩卖给杨某,双方交易完成后被民警抓获。经鉴定,从杨某身上缴获的毒品含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0.54克。
据了解,根据戴某提供的2018年3月25日医院超声检查单,证实其已有21周左右的身孕。戴某曾于2016年8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海口琼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7年6月刑满释放。
庭审中,戴某表示当庭认罪,愿意接受法律惩处,希望早日出来照顾自己的孩子。
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非法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0.54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惩处。戴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贩卖毒品罪,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戴某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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