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琼0105执恢2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与被执行人陈建峰、邱丹云、陈立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琼0105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定于2018年8月18日10时起至2018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主面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3)被执行人陈建峰名下的位于儋州市那大镇中华路南侧恒大名都一期28栋1304房(证号:儋州房权证那大第2013000394号)。
特此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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