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远程视频庭审3宗刑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检察院与海口第一看守所实现“隔空”开庭
本报讯(通讯员陈海华张惟旭记者杨希强)8月24日,海口龙华区检察院、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对被告人吴某某贩毒案、王某盗窃案、陈某某危险驾驶案进行审理。龙华区法院院长钟文渊担任独任审判员,龙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刚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别在龙华区法院、区检察院和海口市第一看守所内,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实现“面对面”开庭,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宣判等庭审环节。公诉人通过高清音视频传输系统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利用“审查暨出庭一体化平台”展示起诉书及原始卷宗中的书证、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内容,并根据庭审需要适时对重点内容标注提示,对相关证据进行组合分析,使出示证据更加直观,分析案情更加透彻,指控犯罪更加有力。
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运行顺畅、便捷高效,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虽远隔数十里,却近在咫尺间,3宗案件开庭共用时1小时,全程无障碍沟通。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后,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法官采纳公诉意见并当庭宣判,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近两年来,龙华区检察院以远程技术应用为依托,建立起提讯、庭审、听证、接访“四位一体”的远程技术办案系统。特别是将远程视频提讯、庭审系统投入常态化使用以后,实现办案效率大幅提升。2016年10月至今,共远程提讯批捕、起诉案件1460件,远程开庭起诉案件354件,批捕、起诉案件平均办案周期较以往分别缩短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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