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0辆小汽车违法鸣笛被曝光
本报8月27日讯(记者赵莎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钟玲)27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近期10辆小型汽车违法鸣笛行为进行曝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第1款第7项规定,交警部门将对这些车辆处以罚款50元。
违法鸣笛车辆及地点
琼A03Q51,海秀路海口汽车西站;
琼A050AL,海秀中路与侨中路路口;
琼A117F0,龙昆南路与凤翔路路口;
琼A217K2,海秀路海口汽车西站;
琼A278F3,金福路与白水塘路路口;
琼A29S92,琼州大道与高登东街路口;
琼A2J005,人民大道与海甸二西路路口;
琼A2Z276,琼州大道与高登东街路口;
琼A2ZE11,白龙南路与美舍路路口;
琼A365N5,金福路与白水塘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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