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前在海口购买小客车 拟从事经营的企业需对车辆 进行登记 申请时间:9月10日-20日 逾期不予受理
本报讯为摸清海口市2018年5月16日零时前购买车辆拟从事网约车、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但尚未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小客车数量,做好海口市网约车、汽车租赁动态调控工作,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将于2018年9月10日至20日对上述小客车进行调查登记。逾期申请登记的企业将不予受理。记者沈丽焕
登记对象:
在2018年5月16日零时前,注册地在海口或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的企业。
登记范围:
拟从事网约车、租赁车的企业购买的小客车
登记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8年5月16日0时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网约车或租赁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销售合同、车辆统一销售发票或购车款(含订金)转账凭证(含电子凭证)
有开展网约车、租赁车经营业务经历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登记地点:
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海甸岛怡心路10号)二楼公交科
登记时间:
9月10日至20日(工作日)
8:30-11:30,14:30-17:30
除因不可抗力及其他因素,逾期申请登记的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0898-66263709(8:30-17:30)
0898-68724473(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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