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生意拦截损毁他人货车林某强犯寻衅滋事罪获刑11个月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通讯员庄鑫斌王倩)林某强在公园门口拦截、损毁拉货车辆,寻衅滋事阻拦施工。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依法以被告人林某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据了解,林某强、林某在(另案处理)等人为争取到在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热带农业公园项目的提供石料、土方的生意,于2016年6月23日开车拦下运货货车,威胁司机不能拉货进桂林洋。6月24日,林某强、林某再次开车拦下该货车,用砖头砸碎左后车窗玻璃。司机车被砸后,其所在车队停工1天。10月,林某强、曾某超(另案处理)等十几个人到热带农业公园工地言语威胁工地人员停止施工。2016年11月29日,民警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永丰海鲜店将林某强抓获。
美兰法院经审理,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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