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大校园3天偷了4部手机“惯偷”再领刑1年
南国都市报10月15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王娇)男子李某传习惯小偷小摸,他刑满释放后恶习不改,连续3天在海南大学校园内盗窃,得手4部手机,涉案总价值3876元。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宣判此案,李某传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赔偿被害人2699元。
2018年4月16日开始,李某传在海南大学接连盗窃得手。同月18日11时30分许,李某传在海大第二食堂小卖部处,尾随郭某,从其裤袋里偷走一部华为Mate8手机,他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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