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电玩城偷手机均获刑6个月
□记者刘柯娜通讯员王倩
本报讯三名男子在电玩城玩乐时,看到别人遗落的手机,心生窃意,将手机盗走。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均以盗窃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7年7月16日14时许,被告人陈某庆、陈某锐、王某好在海口市美兰区明珠广场六楼一家网咖电玩城内看别人玩游戏时,陈某庆发现被害人梁某放在裤兜内的华为手机掉落在椅子上,便将此情况告诉陈某锐、王某好。三人遂临时起意盗窃。之后,由陈某庆负责在周围望风,王某好用身体掩护,最终陈某锐上前将被害人梁某的手机拿走。三人盗窃得手后离开明珠广场,之后在附近一广场门口处被民警抓获。
经鉴定,梁某被盗的蓝色华为手机价值人民币2708元。美兰区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庆、陈某锐、王某好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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