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编造多种身份骗取多人91万余元构成诈骗罪,获刑12年半
□记者刘柯娜通讯员王倩
本报讯男子李某仕在别人面前以“李大伟”“李正宏”“李建林”等名字出现,还冒充大领导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被海口美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处罚金15万元。
海口美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某仕在海口市结识董某后自称名叫“李正宏”,系南海舰队的副参谋长、大校军衔,认识很多大领导,向被害人董某编造认识一个搞工程的老板叫“刘学军”,并以帮介绍董某承揽园林工程项目赚钱,并以招待领导、需要活动经费等各种理由多次骗取董某财物,合计人民币20余万元。
2011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李某仕在海口市与被害人熊某处男女朋友关系,后两人同居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秀路华发大厦出租房内。被告人李某仕在与熊某相处期间,自称“李大伟”,编造其是南海舰队的一名副舰长,后调到海口海甸岛的海警支队任支队长等虚假身份,谎称其在海南开了一家公司被上级查处公司非法买卖土地问题正在打官司需要用钱等事由,先后骗取熊某合计人民币16万余元。
2011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李某仕虚构其叫“李大伟”,是南海舰队的一名副舰长的身份,与被害人曾某处男女朋友关系,并编造其在海南开了一家公司被上级查处公司非法买卖土地问题正在打官司需要用钱的事由,骗取被害人曾某合计人民币16万元。曾某都是按照李某仕电话事先安排好的地点,分别在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星海湾豪生大酒店附近、海甸岛阳光世纪大酒店等地,将钱当面交给李某仕。
2014年6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仕向被害人袁某自称“李大伟”,系国安部门的人,以帮助袁某小孩调入海口联通公司上班为由,骗取袁某人民币38200元;后又编造其在海口有一房地产公司需要帮忙打理,允诺给袁某一间办公室,需要装修及做风水等事由,骗取袁某人民币40000元。共计骗取被害人袁某人民币78200元。
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在湖南省汉寿县期间,被告人李某仕向被害人汪某自称名叫“李建林”,系南海舰队的正师级转业干部,与汪某处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同居住在湖南省汉寿县红扬国际主题酒店608房。其间,被告人李某仕向被害人汪某编造其开的公司出事了,银行账户被冻结了,需要用钱处理该事情等各种理由,先后骗取被害人汪某合计人民币32万。
2017年5月11日,李某仕在湖南省汉寿县龙阳镇振兴西路红扬国际宾馆608房被公安民警抓获,5月19日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事拘留。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仕到案后,于2017年5月19日主动坦白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对被害人曾某、袁某实施诈骗犯罪的罪行。以上所诈骗款项已全部用于买彩票及个人生活花销。
海口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1.8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李某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仕退赔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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