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理法”耐心调解海口云龙司法所工作人员化解一起土地经营权纠纷
本报讯(记者王慧通讯员冯开熙)10月31日,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云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当天上午,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坡洞村村民王某胜等5人来到云龙司法所。
王某胜称,他们一年前向村里承包的35亩田地被同村王某江占用耕种,他们多次找王某江要回土地未果。调解员接到申请后,立即联系王某江到司法所协商解决。
调解员仔细查阅双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王某江的承包合同已于2017年4月到期,今年4月经坡洞村民小组开会讨论通过将地分别承包给王某胜等5人。王某江未按承包合同执行,拒绝交出田地。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先向双方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经过“情理法”的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江同意清理土地附作物后交出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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