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结伙偷电动车均被判处拘役5个月
□记者刘柯娜通讯员宋秋婷
本报讯男子陈某和符某在一个月内三次结伙通过重新接线并启动,盗走3辆电动车。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审结该案,判决被告人陈某、符某二人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均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4月至5月13日,陈某、符某结伙三次在海口京华城旁一公交车站旁边、海口滨海大道一小区电动车停放处、海口一公司仓库楼梯口处,由符某负责望风,陈某重新接线启动电动车,分别将一辆欧派电动车、一辆台铃电动车、一辆雅迪电动车盗走。案发后,民警缴获上述3辆电动车。经鉴定,上述被盗电动车共计价值5002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海口市秀英区2018-2019年度校园足球比赛暨海口市校园足球联赛选拔赛10月31日在海口西秀中心小学结束,比赛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