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法院法官耐心调解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老赖”给法官送锦旗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通讯员庄鑫斌王娇)11月7日下午,被执行人王某暄将题为“执法公正、心系民情”的锦旗送到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法官陆晶晶手中。被执行人把执行案款全部付清,还给法官送锦旗的事情却不多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据了解,2014年2月,王某暄因在小区家门口楼道内燃放鞭炮,引发邻居赵某两兄弟的不满。赵某明、赵某强到王某暄家中与之理论时,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赵某两兄弟在冲突中受伤。其后,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该案经美兰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暄须限期赔偿赵某明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55243.31元、赔偿赵某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8287.13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暄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赵某明、赵某强遂向美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承办人陆晶晶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暄个人及家庭情况并不乐观,其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宽限还款时间,不要将其唯一的住房拍卖。考虑这些特殊情况,陆晶晶没有急于启动将王某暄唯一住房进行评估拍卖的强制程序,而是多次积极约谈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冰释前嫌达成谅解。申请执行人赵某明、赵某强同意免除欠款利息,同时被执行人王某暄也积极向亲戚朋友借钱,自觉将73000元案款全部支付到位。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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