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面对私收停车费 海口多部门皆称“不是自己管”建议开联席会明确管理规定

南国都市报 2018-11-12 09:24

海口明珠广场附近一电动车免费停车点。南国都市报近期关于免费停车位被人私自“圈地”收费屡禁不绝的系列报道,引起海口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于近日组织相关部门展开了相应调研工作,各区也展开了专项整治。

然而,多部门对此收费现象均表示,“无法可依”似乎才是问题难以得到根治的主要原因,无论是派出所“抓现行”后的劝止和教育,还是社区街道办“劝”到劝不动,都体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无能为力”,难以对收费人员形成有力的威慑和打击,不少市民和网友纷纷留言“吐槽”投诉和举报“作用不大”。

那么,究竟是真的“无法可依”还是部门间相互推诿?律师如何分析?相关部门提议如何明确权责以完善管理?

□南国都市报记者王康景林师堂文/图

面对私收停车费多部门皆回应:“不是我们管”

为了明晰公共免费停车位该由谁管,怎么管,有无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指定等问题,记者分别与此前处理过私收停车费办件的城管、交警、派出所以及社区街道办等部门进行探讨,但这些部门都表示不属于自己管理,并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

公安:

没有明确规定由派出所进行处罚

对于路边免费停车位的管理,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没有明确该类问题由辖区各派出所进行管理和处罚,接到市民举报后,派出所出警对收费人员进行劝止和教育,一般就是让收费人员离开,难以进行罚款和行政拘留等。

工商:

涉及行政审批的不在其管理范围

此前有律师认为,按照我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这种免费停车位是政府部门划设的,不管允许收费还是不允许收费,是涉及行政许可的。”海口工商有关负责人称,私人在该类免费停车位上收费不是一般性经营项目,不属于工商部门处置范围。其认为,该问题属于停车收费管理问题,应该由城管和交警部门进行处置。

交警:

管理职能2015年已移交各区政府

海口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2015年海口市政府令第103号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路边停放已经由各区政府和各个街道办来管理。交警接到相关投诉前去现场进行核实情况,然后根据情况再通知相关的管理部门比如派出所和城管部门等去处理,而不是由交警部门处置。

城管:

不在职责清单内

海口市城管委业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共道路和区域的划线免费停车位,有人私自收费的处置不在城管部门的责任清单内,不属于城管部门管理范畴,至于各区存在城管人员对相关投诉进行处理的情况,其表示城管只是协助和配合处置。

街道办社区:

没有执法权很无奈

海口嘉华社区林主任介绍,社区常接到此类办件,但因为没有具体执法权,只能劝止,但效果不如人意,社区工作人员很无奈。记者走访美兰区办证中心门前免费车位被私自收费时,接到举报的白沙街道办工作人直叹“屡劝不听”,已劝不动。

律师:目前确无处罚规定应加强立法明确管理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表示,根据《海口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车辆停放服务相关工作主要由公安交通运输、价格、规划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有关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强化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陈建介绍,收费行为发生在原本免费的公共场所,无经营资质的个人或单位在该区域私自收费,且大多是隐形的强制性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涉嫌违法经营,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或派出所进行举报。

陈建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共停车场属于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公共停车场的设计、规划和建设应当经审批准许。利用公共空间私设停车场违规进行收费的情况,未经批准私设收费停车场的,可以向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划部门举报,由其对相关场地、设施和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但目前海口市出台的相关规定中仅针对停车服务收费问题制定了大体框架,规定了有权进行监管的部门、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等,在价格方面也仅是基于停车服务收费的情况下明确了违法可查处的行为。”陈建表示,对于免费车位有人私自收费的管理和处罚,目前海口市没有相关具体规定。

陈建认为,在车辆停放服务的相关法规中,可增加免费区域乱收费的管理处罚规定,比如可以详细划分实施免费停车区域种类,明确应被查处的行为方式及有关部门应采取的具体查处措施等。

多部门一致建议出台具体管理办法

采访中,包括城管、工商和公安等部门皆建议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海口市城管委业务处负责人表示,通过市政府牵头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或者由人大立法,针对免费车位的管理进行明确。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有关人员表示,曾建议市政府就该问题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海口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市政府牵头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私人占据免费停车位进行私自收费展开专项整治,并形成常态的执法机制加强管理。

记者手记

在采访关于免费车位被私自收费的系列报道中,记者发现私自收费人员对“被处罚”的风险意识不高,正如在红城湖附近免费车位上收费的人员表示,收费被举报后仅是受到派出所的教育。尽管相关投诉并不少见,但仍然没有“有力度”的惩罚,难以引起收费人员的忌惮,而相关部门也由于无具体法规可依,在处理投诉时常觉“无力”。

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应给市民带去便利的免费车位管理问题,目前也组织了相关的调研和整改工作。记者认为,尽快促成相关立法和形成管理规定,才能让部门行动有力更有据,违规收费者亦心有忌惮,进而让免费车位回归“便利惠民”的免费本色。

新闻推荐

海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 联手检察机关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通讯员贺昊)11月8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召开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快检室建设动员会,督促指导全市食用农产品...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新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