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旺豪公司销售不合格基围虾 该案已移送海口龙华公安分局处理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11月1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中,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的基围虾,该案目前已被食药监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月15日,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传来的《检验报告》,显示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基围虾,经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明,7月23日上午,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从海口美兰的蔡燕双水产品商行购进上述不合格基围虾15kg,购进单价是12元/kg,购进金额180元,销售单价为14.9元,已经销售了14.455kg,现场检查时该批基围虾已销售完毕,涉案货值金额约215.38元。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上述不合格批次基围虾的进货单据,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复印材料。
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犯《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规定,龙华区食药监局把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同时,对于不合格基围虾的供货商蔡燕双水产品商行,11月9日,龙华区食药监局已将该线索通报美兰区食药监局。
目前,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龙华区食药监局对其整改后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据了解,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问题。
新闻推荐
在龙桥镇扶贫夜市上,干部群竞相购买农产品。见习记者苏弼坤摄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邝晓霞特约记者刘伟)“这个蜂蜜都是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