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寻衅滋事为非作歹 林某杨等6人被海口龙华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曹飏)11月9日,被告人林某杨等6人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由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向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林某杨、陈某人、林某干、王某业、陈某桢、郑某兴经常相互纠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一带为非作歹,多次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逐步形成了以林某杨、陈某人为首要分子,林某干、王某业、陈某桢、郑某兴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他人生产、生活和经营,破坏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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