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第三批重大劳动 保障违法案件公告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海南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现将海口市查处的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告。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5日
2018年海口市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序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单位地址主要违法事实查处与整改
情况
1海南亚创林业股份有限公司91460000693168569R刘伟海口市海甸三东路23-2号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做出的行政决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海南家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91460000394567631T钟琼峰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海和公寓803房拖欠4名劳动者工资共41114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责令整改,移送公安机关3海南动力流瑜伽文化有限公司91460100MA5RJ3AR78李丹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千禧郎8号二层201商铺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做出的行政决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4海南志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1460100MA5RGLW25U陈志军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18号椰林小区B栋1303房拖欠13名劳动者工资共132410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责令整改,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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