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举行
本报海口11月17日讯(记者金昌波通讯员薛欧)11月17日上午,省司法厅在海口组织进行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公共法部分)考试,海南省1800余名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了考试。
根据《海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实施意见》规定,海南省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属于执法岗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均要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才能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该考试分公共法部分和专业法部分,其中公共法部分由省司法厅组织,考试内容涉及《宪法》《行政处罚法》等8部法律。
据悉,海南省从2013年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以来,先后有3万余名人员经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通过资格考试有力加强了海南省行政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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