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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助力车来海口啦!3元即可骑走 “人力+电力”驱动模式更快更省力可交警说:它属于电动车,无牌上路一律查扣 这……怕是要凉?

海南特区报 2018-11-18 09:00

本报讯近日,不少市民反映海口街头出现了一款名为哈啰助力车的出行工具,该车没有配备任何机械锁具,而是采用了智能电子锁。用户在扫码开锁前,车辆处于“卡死”的锁定状态,无法推动;通过扫码解锁后方可用车,用户可以脚踏骑行,也可以像驾驶普通电动自行车一样转动把手靠电池动力驱动骑行。

据了解,此前海口曾出现过共享电动自行车,但由于不符合标准被相关部门叫停,海口交警部门表示,这款助力车在特性上同样属于电动车,所以在无牌上路的情况下,依然会被依法查扣。记者张野文/图

新鲜

共享助力车现身海口,5000元一辆造价不菲

昨日上午,记者在海口龙昆南路与道客路交叉口处看到了一批刚刚投放的哈啰助力车。从外观上看,蓝白黑的色调与哈啰单车很像,配有脚踏板,但特殊制作的车把以及车座下的电池让整个车看起来要“厚实”得多。

哈啰出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哈啰助力车是一款面向3-10公里,集脚踏和电助力双重混合动力的出行产品。该车最大续航里程达50公里,电机180w,车重(包含电池)仅25KG,时速在20公里以内。

“哈啰助力车集脚踏与电动双重混合动力,在复杂的城市骑行场景中更容易操控,骑行更安全且助力效果明显,更适合3-5公里的中长途出行。”该负责人说。

据悉,助力车造价不菲,5000元/辆的价格让整辆车看起来科技感十足,不仅可以实时定位而且增加了智能电控,可根据用户的骑行习惯实现智能骑行。

据了解,哈啰出行11月15日在海口小批量投放了300辆助力车,在海口龙华区进行试运营。“后续将会根据管理部门要求以及哈啰运营数据分析并结合实际运营情况,科学规划投放数量。”该负责人说。

体验

骑行单价3元/30分钟,还车需到指定区域

与共享单车相比,这种共享助力车在使用中有哪些“过人之处”?记者亲身体验了一番。

哈啰助力车的使用方法跟共享单车无异——扫码用车。手机扫码后,系统提示记者“这是一辆助力车”,记者点击“继续用车”后,手机上弹出地图界面以及助力车的基本参数——“剩余电量71%、助力里程14公里、用车价格3元/30分钟”,记者点击“同意并开始用车”,车锁打开。

因为动力系统的不同,助力车与共享单车在骑乘体验上差别很大。刚开始骑助力车时,感觉车辆很重,要费很大力气去蹬,但没过一会儿,可以明显感受到车身变轻,速度也在加快,加速和上坡时尤为明显。

但是,在没有蹬脚踏板助力的情况下,单纯转动把手靠电池发力,助力车行驶速度很慢,而且明显发力不足。总体来说,脚蹬骑行体验要比电动骑行体验舒适得多。

要说与共享单车最大的不同,那就是助力车需要到指定地点归还,违规还车将收取调度费用。

记者发现,目前助力车在海口的还车地点仅限于丘海大道以东、南海大道-红城湖路以北、海府路-白龙南路-白龙北路以西、滨海大道-长堤路以南区域,该区域内分布着上百个还车点,平均每几百米左右就有一处。

记者尝试着将车停在非还车区域内,系统自动提醒无法还车并提示附近还车点的位置,记者按照导航到达后,在手机上点击“还车”按钮,车辆自动上锁。

市民

骑共享助力车上路合法吗?要不要戴头盔?

在记者体验的过程中,不少路过的市民对这一新型共享车辆也充满了好骑,驻足观看者不少,也有市民主动尝试一番,“收费有点贵,其他方面都还可以。”市民刘先生骑了一圈后告诉记者。

对于共享家族这位新成员,市民们对哈啰助力车的性能和体验充满好奇,“找车方不方便?没有电还能不能骑?骑着骑着没电了怎么办?”

对此,哈啰出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哈啰助力车通过电子围栏技术设置了定点停放,所以用户在取用车辆和归还车辆都需要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完成。“如在骑行过程中电量耗尽,可通过正常脚踩骑行到指定地点还车,我们维护人员也会定时对车辆进行更换电池以保障车辆正常使用。”

如用户在骑行过程中遇到了包括计费在内的任何疑问,可以通过哈啰出行APP或者支付宝小程序“哈啰出行”内在线客服以及拨打哈啰出行客服电话解决。

此外,也有市民对助力车能否合法上路的问题表示关心,“看着跟电动车很像,现在对电动车管理这么严,这种车没有牌照,不知道能不能上路。”也有市民表示,现在海口重点查处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而使用共享助力车的人不可能每天都带着头盔出门,使用限制比较多。

交警

哈啰助力车属电动车,无牌上路一律查扣

据了解,今年年初,海口集中出现了一批共享电动自行车,海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交警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指出海口市暂停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要求已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全部收回。随后,共享电动自行车逐渐在海口销声匿迹。

那么,此次出现的哈啰助力车是否也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呢?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明确,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这几天我们也注意到了这种新型共享车辆,哈啰助力车虽然是半人力电动车,但是其特性已经属于电动自行车。”海口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相关负责人称。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海口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因此,该负责人表示,共享电动车必须要在登记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对于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共享电动车,交警部门一律依法查扣。同时,依据海口电动自行车“九不准”的相关规定,电动车、单车必须有序停放在已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对未按规定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共享电动车及共享单车,交警部门将会依法进行拖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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