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法院首次适用新修刑诉法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法检“两长”同庭审案
本报讯(记者杨希强通讯员毛雨佳蔡承霖)11月17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首次适用新刑诉法速裁程序审理一起盗窃案并当庭宣判。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及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由法检“两长”共同开庭。龙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钟文渊任审判员独任审判,龙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刚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依照新刑诉法的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中,审判员、院长钟文渊宣布该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并征得被告人同意。随后,公诉人、检察长王刚宣读起诉书,并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符某史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相关证据、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钟文渊院长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依法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符某史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符某史当庭表示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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