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区检察院研究学习“枫桥经验”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报讯(记者黄赟通讯员付茸)11月15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铮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牵头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案组的要求,坚持亲自阅卷,亲自讯问,亲自出庭,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组建专案组,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
会议指出,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对做好检察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要求全院干警认真传达学习,准确把握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精髓要义;结合近期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深入研究“枫桥经验”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紧制定学习“枫桥经验”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重点学习做好群众工作的好经验、好方法,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
新闻推荐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谢大强通讯员陈创淼)今天,秀英区组织海秀街道禁毒志愿者深入沿街商铺、小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这是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