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迁坟通告
根据(海府[2016]24号)征地通告,海口市政府决定征收秀英区海秀镇和秀英街道办996.548亩集体土地作为海秀公园项目用地建设。征收土地位于南海大道南北两侧,属秀英区海秀镇和秀英街道办地界范围(四至范围以测量埋桩为准)。
凡在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业主和坟主,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到当地国土所办理搬迁坟墓登记手续,逾期当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秀英区海秀镇国土所、秀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秦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66827655、13337676133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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