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出台措施从12个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工会工作,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想企业发展之想 解企业职工之忧
■本报记者王玉洁通讯员何瑞闻
近日,省总工会印发《海南省总工会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工会工作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结合海南工会工作实际,将从制度、经费等12个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工会工作,助推海南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支持民营企业工会发展
根据《措施》,省总工会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工会领导干部民营企业工会联系点制度。每位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3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会(员工人数超过50人),重点联系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劳资纠纷矛盾较为突出、工会力量相对薄弱的民营企业工会。
为推动民营企业依法建会,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全省各级工会要围绕新产业、新经济,突出抓好生物制药、电子商务、物流、货运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民营企业建会工作。从现在起,用半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不少于100家50人以上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依法建会工作。
省总工会还将加大民营企业工会经费补助力度,对获评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以及工会负责人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企业负责人被评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民营企业,给予其民营企业工会经费补助。
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
《措施》要求,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主导产业,紧密结合新常态下民营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各级工会要广泛开展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劳动竞赛,助推民营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要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以及“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等,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出点子、提建议。
省总工会还专门设立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民营企业的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开展创新活动,对先进合理、实用可行,或能填补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具有较好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我们对民营企业创建的职工创新工作室不设数量限制,符合一家,命名一家,补助一家。”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
省总工会鼓励高新技术类民营企业建立“首席技师”“金牌工人”制度,通过结对帮扶、师傅带徒等方式,提升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
《措施》提出,全省各级工会组织都要做精做细工会“春送岗位”品牌,开展“工会创业就业援助月”活动,有效组织下岗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子女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拓宽民营企业人才引进渠道,帮助解决“招工难”“用工难”。
《措施》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将协调组织人大代表中的一线职工、工会工作者和政协工会界别委员,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等方式与渠道及时反映企业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在组织、推荐、参与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工会组织也要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加大民营企业评先评优工作力度,逐步提高民营企业在相关表彰项目中的比例比重,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工会基础设施、设备采购等项目建设。
全省各级工会将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为民营企业了解职工思想动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集中职工集体智慧搭建坚实平台。
《措施》明确,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妥善处理企业和职工关于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方面的矛盾,鼓励民营企业工会通过职工议事制度、开通职工信箱、网络论坛等方式,营造理性合法的沟通和诉求表达环境。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依法推进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和巩固和谐的劳动关系。
(本报海口11月2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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