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38万余元货款不还,债主申请强制执行 奥迪车被法院扣押,他把钱还了 关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记者刘柯娜通讯员孙大伟罗凤灵
本报讯近日,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李某主动向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提供财产线索,并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被执行人周某的车辆被执行法官强制扣押,促使周某主动还款4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7月27日,李某与周某签订《建筑用钢筋供、需合同》,约定李某为某物流园工程提供钢筋,由周某的儿子小周签收货物。合同中写明送达第二批材料前,周某须结清第一批材料货款,双方还约定了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李某根据周某的要求分3次将第一批钢筋送到指定地点,由小周签收,货款共计40万余元。同年8月18日,周某支付李某2万元后,剩余货款38万余元一直未支付。经数次催缴,周某一直推诿,李某遂将周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周某应向李某支付货款38万余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省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省二中院执行局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除有一辆奥迪轿车外,并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因周某逃避执行很难联系上,执行法官遂将周某银行账户全部冻结,并将其名下有车辆等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申请执行人李某,要求其积极提供周某的财产线索。
2018年11月21日下午,执行法官接到李某线报,在海口华海路某公寓楼下发现周某的奥迪轿车。接报后,考虑到省二中院距离现场有2个小时的车程,如不能及时控制,该车辆随时有可能被开走。执行法官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协调秀英区人民法院调配执行力量协助扣押,同时迅速准备相关扣押材料,第一时间驱车前往现场,于当日21时许,顺利完成对周某车辆的扣押程序。
周某在车辆被扣押后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一定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1月27日,周某将40万余元执行案款转入省二中院案款账户,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目前,李某正在办理领款手续,其对执行法官和干警的快速反应、果断执行表示肯定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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