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锁家门监禁网恋对象 海口一男子犯非法拘禁罪获刑1年2个月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通讯员庄鑫斌王倩)被告人赵某将网恋对象监禁家中,海口美兰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此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和被害人葛某2014年左右通过婚恋网世纪佳缘认识,互相留有手机号码、微信、QQ等联系方式,之后,二人很少联系。今年2月16日,葛某受赵某的邀请,乘坐列车从广东佛山来到海口。赵某开车去和葛某见面,后带葛某到海口市板桥路海鲜店吃饭。饭后,赵某先带着葛某去参观了自己位于海口市文明东路的老房子,后带着葛某到海口市美兰区海府一横路的家中居住。
2月17日中午,葛某准备拿行李离开时,被赵某以还没有吃饭为由,带着一起出去买菜。买完菜回到家中,二人因做饭问题发生争执,葛某再次提出要离开时,赵某便以要葛某分担二人的吃喝花销费用为由,阻止葛某离开,并将门反锁,期间对葛某实施殴打,导致葛某眼部、手部等多处受伤。
2月23日18时许,葛某向楼下扔求救纸条,路人发现后报警。民警赶到小区某房门口后,经长时间敲门,一直没人开门,后联系开锁公司才将门打开。至此,葛某才被公安机关从赵某家中解救出来。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赵某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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