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帮276名农民工拿到执行款 海口中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成效明显
“终于拿到一年的血汗钱,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农民工陈平二说这话时,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今年2月12日上午,在海口中院举行的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款发放会上,包括陈平二在内的23名农民工代表拿到被拖欠半年的工资。
当天海口中院共计发放执行案款1.22亿元,创造海口中院单次发放案款数额之最,也是海口中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16年以来,海口中院充分运用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等强制措施,有效解决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类型案件。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7件,执行到位金额2.19亿元,执结率97.06%,标的金额到位率99.77%。发放执行款2.19亿元,其中发放农民工工资2145.65万元,发放人数达276人。
多方联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万分感谢海口中院和案件承办法官春节前让被欠薪农民工领到血汗钱,是司法为民解决了社会民生的大问题。”在海口中院执行案款发放会上,中国某工程有限公司代表说。
中国某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承包的海口市某公司的工程项目峻工后,海口市某公司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引发纠纷之后,这两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海口中院依法审理,确认海口市某公司应分别支付这两家公司5790万元和6428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从受案到执结的半个月,海口中院相关负责人、承办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财会人员、法警加班加点。为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执行法官梁琼、尚宏涛第一时间通过网控系统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次日赶赴银行完成对款项的足额扣划,为案件顺利执结打下良好基础。
“我们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敦促被执行人迅速还款,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梁琼告诉记者,为了加大惩戒力度,还充分利用被执行人春节返乡过节等时机,开展“夜间执行”“强制腾房”等专项行动,促成案件顺利执结。
海口中院参照以往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的经验,结合海口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开辟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
2017年年初,李某等700多名农民工被海南某劳务公司派遣至海甸岛某建筑工地。施工期间,承建方海南某建筑公司未能按时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以致农民工数月工资被长期拖欠。今年1月5日,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三方在短时间内达成调解协议,由承建方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当场领取工资1900余万元。
每年春节将至,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易发期。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海口中院执行局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执行重点,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开设执行绿色通道,使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快速执结。
“做到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执行、优先发放,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海口执行局局长蔡红曼告诉记者,2018年春节前夕,仅用15天时间执结5宗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案件共计1.37亿元案款,200余名农民工在春节前领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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