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加入“黑社会”投案后被判4年半
出狱加入“黑社会”投案后被判4年半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通讯员毛雨佳蔡承霖)海口新坡镇男子梁某丁出狱后,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潜逃七年后,梁某丁投案自首,于12月12日被龙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今年4月9日,梁某丁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刑,2010年2月18日刑满释放。梁某丁等人积极加入到梁某成(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实施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成员。该组织成员在琼山区府城镇,龙华区新坡镇、龙泉镇等乡镇结伙或单独实施了大量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对当地群众安全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该组织成员先后被判刑。2017年11月29日,梁某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龙华区法院依法判决梁某丁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一审宣判后,梁某丁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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