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土地确权异议征询的通告
海土资籍字〔2018〕549号
拟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53号,宗地四至为:东至巷道,南至文明东路,西至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用地,北至巷道;面积为1145.49平方米。根据原海南省海口市国土规划管理局市国规〔1988〕257号批复,该宗地原使用权人为白龙乡九村建筑站,现使用权人为永东大厦全体业主共有。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地籍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申诉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权利人办理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联系人:熊女士,电话:68720583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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