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过期酒赚1.7元 “好又佳”被罚万元
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蔡康)近日,海口海南好又佳商贸有限公司因销售过期酒,被食药监部门罚款10000元。其中过期时间最长的酒,截至被发现时已过期约一年半。
据介绍,10月13日,美兰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振兴菜市场综合楼二楼的海南好又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区酒类专柜货架上摆了5瓶椰岛海王酒待售(保质期:36个月;净含量:100ml;酒精度32%vol;制造商:海南椰岛酒业酿造有限公司)。这5瓶椰岛海王酒中,2瓶生产日期为2014年5月21日,3瓶生产日期为2015年8月5日,截至检查当日均已过期。
当天,海南好又佳商贸有限公司对外售出超过保质期的椰岛海王酒1瓶。经调查,上述椰岛海王酒进货价格6.8元/瓶,销售价格8.5元/瓶。
美兰区食药监局于近日作出处罚,没收海南好又佳商贸有限公司5瓶椰岛海王酒,没收违法所得1.7元并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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